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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纳米科技”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1、项目类型
2022~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纳米科技”重点专项项目
2、资助强度及年限
不超过600万元,实施周期2-3年(个别专题不超过1000万元,详见申报指南)
3、此专项鼓励由广东省内企业牵头,产学研结合、整合省内外优势资源申报。"省区联动"方向专题需由广州黄埔区企业牵头申报/产业化成果落户广州黄埔区。
有意向参与申报的老师可自行联系企业或联系SRI科研部薛成易(Tel: 86-755-86581630; Email: chengx2224@cityu.edu.cn),姜颜洲 (Tel: 86-755-86581586; Email: yanzji2222@cityu.edu.cn) 匹配方向相符的企业。
4、经费投入:
申报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70%,各单位自筹经费比例应与所获得财政资金比例相适配。
5、限项要求:
不鼓励同一研究团队或同一单位分散力量,在申报同一专题时,同一研究团队原则上只允许牵头或参与1项,同一法人单位原则上只允许牵头或参与不超过3项。
6、专项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请提前向CityU相关部门申请开具批准证明。
7、通过SRI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30日17:00
8、联系方式:
SRI科研部Stella邬凯桦- Tel: 86-755-86581531 or Email: kaiywu2222@cityu.edu.cn
9、具体要求请见指南通知: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058629.html
(申报指南仅供申报人申报参考使用,不可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