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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2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1、奖励类型:
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合作奖、青年科技创新奖、科技成果推广奖。
2、奖励等级:
突出贡献奖、科技合作奖、青年科技创新奖、科技成果推广奖不分等级;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设定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3、奖项数量:
突出贡献奖授奖人数不超过2名;
青年科技创新奖授奖人数不超过25名;
科技合作奖授奖数量不超过5项;
科技成果推广奖授奖数量不超过25项;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总共特等奖不超过3项;一等奖不超过50项;二等奖不超过125项。
4、被提名者注意事项:
(1) 被提名者的主要工作应在广东省完成。
(2) 外籍科研人员可作为自然科学奖候选者参评,应在广东省内连续工作不少于4年,每年在广东省内从事科技研发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3) 突出贡献奖、青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应是中国公民,工作单位应是广东省内所属机构。
(4)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要求第一完成人的完成单位是广东省内所属单位,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推广奖要求第一完成单位是广东省内注册的法人单位。
(5) 青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 提名项目所列论文、专著应在国内为主完成,且至少有1篇在国内发表,知识产权应归国内所有。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为国外单位的,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所有奖种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含基金计划)支持的项目,应当提供结题验收证明。
(7) 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推广奖要求成果已整体应用2年以上(即2020年8月31日前已应用)。
(8) 被提名者所使用的成果应为非涉密成果且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提名成果的完成人/完成单位未列入项目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的,必须征得本人或单位同意,项目第一完成人须亲笔撰写承诺内容、签署承诺函,由相关单位盖章,并将有关知情同意不参与报奖证明材料提交存档备查。
5、SRI填报开放时间:
2022年9月21日-2022年10月13日17:00
6、填报方式:
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在线填报。
7、联系人:
SRI科研部Stella(Email: kaiywu2222@cityu.edu.cn; Tel: 86-755-86581531)
奖项提名具体要求详见通知链接: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0136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