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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2026年广东省海外名师项目的通知已发布(仅通过SRI申报),具体通知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资助金额
邀请来自国外及台湾地区的“海外名师”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
邀请来自港澳地区的“海外名师”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
二、支持重点内容
(一)支持双方在制造业、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领域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二)支持双方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治理、科学伦理道德建设、科学技术普及、知识产权国际运营、科技中介服务、国际经济法律实务、人力资源服务等领域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三)支持双方在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伦理学、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新闻学、艺术学、设计学、图书馆学、体育学、考古学等人文社科领域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条件。
申报人应为申报单位中方在职人员,并具有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的能力。
(二)来粤海外名师条件。
来粤海外名师,应是在境外任职或从事专业研究、专业创作的专家学者,其身份主要包括:对华友好的外国国籍人士,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且长期在国外生活的爱国海外华侨以及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此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科技、教育、人文、医疗卫生、文化艺术、管理、体育等领域的国际知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在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4)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其他各类人才。
四、限项要求
(一)同一法人单位同一年度资助项目数不超过10(含)项。超项需要进行内部遴选。
五、申报方式
(一)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
六、申报时间
(一)内部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
七、联系人
(一)联系人:SRI科研部杜则娴
(二)公告链接:
https://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7114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