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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及无人驾驶”专项的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及无人驾驶”专项的通知已发布(仅通过SRI提交),具体通知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指南明确规定须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70%;未明确规定须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
(二)鼓励项目所在地市联合资助,省外企业不参与分配财政资金。
(三)在自筹经费分担方面,各单位所分担的自筹经费比例应与所获得财政资金比例相适配。
(四)在申报同一专项时,同一研究团队原则上只允许牵头1项或参与1项。
(五)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不予申报。
二、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申请人可用账号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填写申请书。
三、申报时间
(一)内部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5月26日(申请人请遵照以上时间申请项目,逾期将无法受理,敬请谅解)。
四、联系人
(一)联系人:SRI科研部杜则娴
(二)公告链接:https://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7074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