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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现启动2023年度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类型: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项目
二、项目资助强度及资助年限:
(1)一方制药联合基金(可通过SRI牵头申报非临床研究项目,具体请见指南申报代码YFA;临床项目可参与申报)
面上项目20万/3年; 重点项目50万/3年
(2)中卫科研联合基金(可通过SRI参与申报)
面上项目10万/3年;重点项目50万/3年。
(3)迈瑞联合基金(可通过SRI参与申报)
面上项目10万/3年;重点项目100万/4年。
三、 申请人限项要求:
(1)申请人2023年度只能申请1项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省企联合基金项目,计入同一年度只能提交2项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的限项范围;
(2)2023年度省基金(含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市联合基金、省企联合基金)最多支持每个申请人立项1项。申请人已获得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不得申报。
(3)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达到3项,或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达到2项的,不得申报。
* SRI无单位报送数量限制。
四、合作研究要求:
(1)面上项目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重点项目一般不超过3个。
(2)项目牵头单位与项目参与单位需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明确约定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例、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等。项目牵头单位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
(3)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含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境内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项目参与单位,应在申请书填写项目参与单位信息;境外人员(非港澳人员)一般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且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可在系统中下载模板)的电子扫描文档;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五、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人请提早安排签署内部文件endorsement
form。
(2)如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等內容,请尽早向CityU相关部门申请审批,审批文件需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
(3)如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内容,需提供依托单位或合作研究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承诺书需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
(4)涉及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国家人类遗传资源科研活动,申报时须提供已签字的《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人类遗传资源活动承诺函》需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
(5)如项目涉及合作研究,请尽快与合作单位签署合作研究协议。合作研究协议需要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
六、申报时间:
(1)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8月25日
(2)SRI内部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17:00
七、申报方式: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 (http://pro.gdstc.gd.gov.cn/ ) 在线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八、联系人
1、深圳研究院(科研部)
Ms. Stella Wu Tel:86-755-86581531 or email:kaiywu2222@cityu.edu.cn
Ms. Lynn Ji Tel:86-755-86581652 or email: linlji2222@cityu.edu.cn
2、研究资助处(RO)
Ms Laurel Xiao –email: llxiao@cityu.edu.hk
九、通知链接: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2336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