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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现已发布2023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奖项提名工作的通知。SRI需通过南山区科技创新局提名提报(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已确认,SRI单位提报无限项)。
1、奖励类型: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2、奖励等级:各奖项分为一等奖、 二等奖2个等级
3、奖励数量限制: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每年授奖项目不超过100项
4、奖项人数限制:
自然科学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5人;技术发明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6人;科技进步奖单项授奖人数一等奖不超过15人,授奖单位不超过10个,二等奖不超过8人,授奖单位不超过7个
5、奖项填报要求:
(1)自然科学奖:
1. 仅限于在国内立项的科学研究成果,其代表性论文、论著公开发表时间2年以上(即2020年12月31日前发表)
2. 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论著的作者,排名前3位的完成人(含少于3位完成人的)必须是代表性论文、论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 项目所附材料清单中的代表性论文或论著,以提名书所列目录及重要性顺序提交,不超过8篇。鼓励填报在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
(2)技术发明奖:
1. 项目必须有已经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且推广应用时间在2年以上(即2020年12月31日前已应用)
2. 本项目前3位完成人(含少于3位完成人的)必须是项目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3. 项目提名书所列主要技术专利,不超过10件,发明专利必须提交相应证书、摘要页、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
4. 项目所附材料清单中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要求书、代表性论文,以提名书所列主要技术专利及重要性顺序、技术关联的主要发表论文及重要性顺序提交
(3)科技进步奖:
项目研究成果整体推广应用时间在2年以上(即2020年12月31日前已应用)
6、注意事项:
1.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定
2. 上两个年度(指2021年度或2022年度)市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完成人,不能作为完成人申报本年度市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3. 在市科学技术奖以往年度获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被提名项目中所列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主要知识产权证明、主要技术评价证明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4. 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必须征求未列入报奖主要完成人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发明专利指发明人)、论文专著作者的同意,并签署承诺
5. 属于两个以上(含两个)完成人合作完成的项目,必须提交完成人合作关系证明、出具合作完成的证明材料
7、SRI申报内部截止时间:2023年5月29日 17:00
8、填报方式:
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 )在线提交,如没有申报人账号,请联系SRI科研部Stella/Lynn开设
9、联系人:
1、深圳研究院(科研部)
Ms.
Stella Wu Tel:86-755-86581531 Email:kaiywu2222@cityu.edu.cn
Ms.
Lynn Ji Tel: 86-755-86581652 Email: linlji2222@cityu.edu.cn
2、研究资助处(RO)
Ms.
Laurel Xiao Email: llxiao@cityu.edu.hk
通知链接:
http://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0569002.html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四类奖项提名工作指引.pdf
附件2:2023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四类奖提名单位、提名人资格及操作指引.doc
附件3:2023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四类奖项提名单位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