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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已发布。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8〕26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资格: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外方合作单位:申报项目时必须有1个(或以上)外方单位共同参与申报。外方参与单位应为在中国大陆境外注册3年以上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本领域掌握相关优势资源的机构,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同中方项目申报单位有长期稳定合作基础(应在附件中提供中外方合作单位的合作专利、合作论文、有重大影响的合作项目等前期合作成果作为证明材料),运行管理规范。
(3)外方牵头人:项目外方参与单位应指定1位外方牵头人。外方牵头人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5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在国外单位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应担任高级研发职位(相当于国内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担任主要技术、产品研发负责人)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较高国际学术声誉和科研水平。对于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合作伙伴国家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开展合作急需紧缺或能发挥关键作用的人员等,由申报单位在提交预申报书时作出特别说明,年龄可突破65周岁限制。
2、限项规定
(1)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
(2)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3)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9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4)外方机构和人员应确定好国内合作单位,外方项目牵头人不得同国内不同单位合作多头参与申报。外方项目牵头人已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或改革前计划项目的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负责人限项规定实施,外方其他项目参与人员的申报项目和参与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
3、关于工作证明开具
(1)项目负责人: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即研究院和城大均需提供相关证明)。聘用的有效证明时限必须能够覆盖所申报项目的实施周期。原件必须作为附件上传,并随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
(2)外方牵头人:由其所在外方机构出具相关任职证明材料,对于其职位、职称做出明确说明,并上传附件。(或在中外方合作协议中对外方牵头人职务、职称做出明确说明。)
4、关于合作协议签署
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上传附件,要求:(1)明确协议签署时间;(2)合作各方对未来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归属有明确约定或意向性约定,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中关于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的有关条款。
5、关于诚信承诺书签署
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
6、对于涉及伦理学的研究项目,需向校本部即CityU申请开具伦理证明纸质版,并作为附件上传电子版。
二、申报流程
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确认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的申请账号:
(1)如已有账号,请直接登录;
(2)如无账号,请联系SRI科研部Lynn(email:linlji2222-x@my.cityu.edu.hk) 申请开通账号。
2、项目负责人尽快安排签署项目的联合申报协议(如未使用我方模板,则需经过律师、RO审核后方可安排签章。)
3、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根据要求在线填报(预申报书模板请见附件,供参考)。网上填报开始受理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8:00
4、确认项目信息无误后,于2019 年1月7日之前在系统中提交项目至单位管理员。
5、待系统状态显示为“提交专业机构”,生成正式版本,根据要求打印纸质版申报书(双面打印,一式3 份),并将预申报书提交至RO,以便及时办理签章手续。届时请留意邮件通知。
6、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时间安排
预申报书在线提交内部截止时间: 2019年1月7日
预申报书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
因需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请申请人遵照以上时间申请项目,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联系人
1、深圳研究院
Ms. Lynn Ji Tel:86-755-86581652 Email: linlji2222-x@my.cityu.edu.hk
Ms. Ruth Yang Tel:86-755-86581634 Email: xlyang2223-x@my.cityu.edu.hk
2、研究资助处(RO)
Ms. Laurel Xiao Tel:00852-3442 4014 Email : llxiao@cityu.edu.hk
申请公告链接: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8/201811/t20181123_14307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