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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已发布,2个重点专项如下,该专项需通过SRI进行申报。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第二批)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第二批港澳台项目)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一、申报要求
1、申请资格: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限项规定
(1)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3)对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其他重点专项项目(课题)互不限项,但其他重点专项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此类不限项项目;对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其他重点专项项目(课题)以及“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非港澳台项目(课题)互不限项,但其他重点专项项目以及“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非港澳台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此类不限项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的申报和在研上述两类不限项项目的总数限为1项。项目骨干的申报和在研上述两类不限项项目的总数限为1项。
(4)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只能主持1项“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含上述不限项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和在研“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含上述不限项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只能主持1项“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含上述不限项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和在研“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含上述不限项项目)。
(5)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4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6)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7)中方单位务必与外方合作机构和人员明确以下几项要求:外方项目牵头人不得就同一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与国内不同单位合作多头参与申报,其作为外方项目牵头人申报项目和参与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已作为受聘于内地的外籍科学家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的,不得再作为外方人员参与申报。
3、关于工作证明开具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即研究院和城大均需提供相关证明),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需上传至系统附件。
4、关于合作协议签署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与国外合作单位就本次项目申报签订合作协议,协议需上传至系统附件。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协议需上传至系统附件。
5、关于诚信承诺书签署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需上传至系统附件。
6、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对于涉及伦理学的研究项目,需向校本部即CityU申请开具伦理批件,并作为附件上传电子版。
7、合作各方对未来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归属有明确约定或意向性约定,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中关于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的有关条款(须附知识产权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备忘录、证明信或在中外合作协议中明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
二、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采用无纸化申请。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一次性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确认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的申请账号。
(1)如已有账号,请直接登录;
(2)如无账号,请联系SRI科研部王建凤(Jennifer)(email:jfwang2223@cityu.edu.cn) 申请开通账号。
2、项目负责人尽快安排签署项目的联合申报协议(请使用我方协议模板,并请勿修改模板既定内容)
3、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根据要求在线填报。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港澳台项目除外)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8:00至6月5日16:00。
港澳台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8:00至2024年6月28日16:00。
4、确认项目信息无误后,(港澳台项目除外)的项目申报书于2024年5月25日之前在系统中提交项目至单位管理员。港澳台项目于2024年6月20日之前在系统中提交项目至单位管理员。
三、时间安排
申报书在线提交内部截止时间:
(港澳台项目除外)的项目:2024年5月25日 (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港澳台项目:2024年6月20日 (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因需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请申请人遵照以上时间申请项目,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联系人
1、深圳研究院
王建凤(Jennifer) Tel:86-755-86581589 Email: jfwang2223@cityu.edu.cn
2、研究资助处(RO)
Ms. Laurel
Xiao Tel:00852-34424014 Email : llxiao@cityu.edu.hk
申报指南公告链接: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0409/5513.html
附件: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pdf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