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加强科研单位科研诚信管理制度建设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加强科研单位科研诚信管理制度建设的通知


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卫生机构:

      近日,为进一步引导科研单位切实履行好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提高科研诚信内部治理能力,健全科研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科技部监督司发布了《科研单位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请各单位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对照《示范文本》内容,优化本单位科研诚信治理架构、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制度、加强科研诚信内部管理工作。
      二、请各单位将《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包括工作总结、典型案例、宣贯照片等)及本单位科研诚信的工作情况,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前报送我局科技监督和诚信建设处邮箱,此前相关通知详见附件 3。
      附件:1.科研单位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2.关于《科研单位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的解读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转发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2023)》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4 年 11 月 15 日


附件: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加强科研单位科研诚信管理制度建设的通知.pdf

附件1:科研单位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pdf

附件2:关于《科研单位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的解读.pdf

附件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转发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的通知.pdf

© 2014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Shenzhen Research Institute.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