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研究院科研管理系统
规章制度
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研究院 “包干制”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改革精神,推进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工作,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的科研氛围,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根据《财政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7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等)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1〕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